首部个人破产法正式出炉,规拟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2020-08-29网贷逾期蓝冰数据
A+ A-8月26日下午,《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被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出炉,拟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蓝冰数据观察,个人破产制度是成熟市场经济环境应有的救济退出机制。根据条例,在深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考察期,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该项制度只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滥用个人破产制度的,不仅不能免除债务,还要被追究刑责。
个人破产法的推出可以说是我国破产立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该部法规的诞生表明创业失败者有机会甩掉债务包袱,重振旗鼓,深圳的市场退出机制也由此更加健全。只有在实践中清理社会不良信用,恢复市场主体的信用,才能维护好的市场信用环境,让征信制度不至于失真,信用体系才不至于陷入无法恢复的死胡同。